我们曾经见过一年分红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公司,但全体员工才几个人。 比如“创业者”这个标签化的形象,就在我们的社交网络中背上了许多有苦难言的锅。骗子的故事很容易被捧为致富案例,傻子的故事很容易被编成搞笑段子,案例和段子在社交网络上不断的传播,于是也就有了这样的误解。相比于自带“新鲜感”属性的互联网早期创业者,如今的创业者面临的是一个各个领域都已经趋近饱和、产品开始严重趋同、需求被过剩满足的环境,这也就意味着留给创业者改变和颠覆的空间已经十分有限。 第一
当然,纪中展依然认为知识付费天花板过低,他认为资讯比知识学习本身更有付费的可能。 但这并不能推论说,网游是没有商业模式的,火锅店服装店是没有商业模式的。 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。 辨析:最后再提一下,不算是错误,但是基本的逻辑上有一个误区。 那么短视频创业者在争取这部分业务方面,相对于传统的制片公司、广告